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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暖劳务施工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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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暖)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劳务合同承包单位(甲方):_劳务单位(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本着自愿互利、权益平等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霸州市京华凤凰城二期工程;1.2工程地点:霸州市胜芳镇1.3工程容:16#楼、17#楼、18#楼、20#楼、地下车库的全部水电暖避雷安装、预留预埋等(含相应的弱电预埋消防及燃气管道的套管预埋)。1.4劳务作业围:1.4.1强电(含弱电、消防电、电讯、、电视、智能电等线管预埋穿带丝)避雷、配电房、综合布管布线等及图纸要求有关电上容的人工费分包给乙方施工1.4.2给排水、暖(含地暖)、雨水、空调冷凝管及泵房、保温等安装;预留预埋等(含相应的消防燃气管道的套管预埋)等及图纸要求上全部容的人工费分包给乙方施工第二条、实行劳务承包。乙方按完成劳务作业的需要和甲方工程施工要求提供劳务,负责相应的劳务管理。第三条、合同文件的组成与解释顺序。合同文件由下列各项组成,并依序解释。1.补充协议;2.本合同;3.协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4.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文件;5.工程劳务量清单或确定劳务报酬的工程预算书、图纸;6.标准、规和其他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第四条、合同文件适用标准和法律4.1适用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国现行的法律和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4.2适用标准及规:4.2.1现行的国家及工程当地有关标准、规;4.2.2其他标准及规;省市及当地政府有关规、标准。 第五条、施工图纸甲方正式开工前,向乙方提供施工项目的施工蓝图壹套。第六条、施工前期工作6.1办理施工手续的责任及费用、证件、批件的名称及完成时间:施工许可证、开工报告、占道、排污、临建规划手续甲方负责与业主联系办理。爆破许可、用火限制区域的动火许可、夜间施工及其它施工必须的手续等由乙方提前向甲方报告并协助甲方办理,费用由甲方统一交纳后,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在拨付乙方劳务费时扣除;6.2提供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及其交验要求与保护责任:提供位置及交验要求由甲方与业主商定;在乙方施工区域的由乙方在施工期间负责保护;6.3完成生产、生活、临时设施的责任和费用以及完成时间和要求:按照甲方现场时间要求,由乙方自行完成。临时设施用的人工费(包括不仅限于生活办公区及现场施工所用的临时设施所用的人工费)包含在单价,第七条、甲方驻工地代表:建江委派代表倪旺兴7.1甲方驻工地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承担自己的部分权利和责任,但涉及经济责任和工期的事务须经现场代表确认方为有效。委派人员调整,需提前通知乙方;7.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应采用书面形式,本人签字后交给乙方并办理签收。必要时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给予书面确认;7.3甲方代表应按合同约定和施工需要及时向乙方提供指令,批准施工措施并履行其他约定的义务;7.4甲方代表发现乙方有转包、再分包行为或无履约能力,有权终止或中止合同。乙方人员有、违纪或不服从管理的行为时,甲方代表有权要求乙方予以清退。7.5甲方驻工地代表无订约权。没有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协议等变更、增减合同容性质文件的权利。凡甲、乙双方合约性质文件(现场签证除外)只有甲方驻工地代表签字,而无甲方法人单位合同专用印鉴者,均无任何法律效力。7.6在甲方授权围的工程项目管理部亦无订约权、没有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协议等变更、增减合同容性质文件的权利。凡甲、乙双方合约性质文件加盖工程项目专用章或项目管理专用章均无任何法律效力。甲方代表易人,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第八条、乙方驻工地代表:材料员:8.1乙方驻工地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乙方的要求、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本人签字后送交甲方,办理签收。 8.1乙方代表按批准的施工方案和甲方发出的指令、要求组织劳务作业。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且采取紧急措施后24小时向甲方报告。由责任方承担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或费用以及工期延误责任。8.2乙方代表易人应提前7天通知甲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8.3乙方代表要有甲方法人授权的委托书。8.4乙方的材料领料员必须有乙方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整个施工过程中不能易人,如易人必须有法人委托手续。否则视为乙方违约,按违约条款执行。甲方有权强制乙方退场不承担乙方的费用和损失。第九条、甲方责任9.1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实施工程项目的全面组织与管理;9.2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制订项目管理目标、实施对工程质量、安全、工期、文明施工、计量检测、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9.3负责工程技术交底、组织参加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办理交工验收;9.4随时检查乙方施工设备的运行、材料保管使用情况,检查乙方现场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及持证上岗情况。乙方违犯规定或工作达不到要求的标准时,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返修,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应费用,并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9.5负责审核乙方编制的施工劳务预算、用料计划及各种报表;9.6负责与业主、监理、设计等单位和有关部门的工作联系,协调现场有关单位的关系。第十条、乙方责任10.1对本合同承包围的施工劳务向甲方负责,组织具有相应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未经甲方授权不得擅自与业主及有关部门发生工作上的联系。全部施工任务必须组织自有力量完成,严禁转包或再分包本合同约定的施工劳务;10.2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甲方与业主的有关规章制度。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管理、检查与监督。与现场其他单位搞好协调配合;10.3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 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和各种罚款;10.2接到图纸乙天编制出施工劳务预算(附材料设备总用量计划),提交甲方审核。根据甲方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负责完成施工劳务的有关技术措施的编制,报甲方批准后严格实施;每年12月1日前提交下一年度劳务作业进度计划,每季度第三个月的10日前提交下季度的劳务作业进度计划,每月20日前提交下一月的劳务作业进度计划。每月施工用料10必须将材料调整计划上报项目部,以便项目部检查库存材料进行采购,否则不予进料;有阶段工期要求的提供阶段计划,必要时按项目部的要求提交旬、周、日计划(所有计划均应附材料、设备需用量计划),报甲方批准后实施。若乙方不按时或不按要求提交劳务预算书、材料计划、作业计划或者提报甲方供材(如提前订购的配电箱,电缆等)等材料设备总用量计划不准确(误差超过3%),甲方可以不供材料、不付款,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乙方承担,并按违约处理。每月23日提交完成劳务所反映的工程形象进度统计报表;10.3认真做好承担的劳务涉及的施工日志和隐蔽工程等原始记录,完整、清楚、详细、准确地积累施工资料,及时将有关技术经济资料完整地提供给甲方,并配合甲方办理交工验收和整理归档;10.4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线(该费用以签证形式认可)和已完工程部分的保护工作,如因乙方责任发生损坏,乙方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各种罚款);10.5按甲方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甲方省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卫生。积极配合保修,在保修期对劳务所涉施工质量缺陷及时进行无偿修理。第十一条、劳务费总额:暂定220万元(以最终审定的结算值为准)。11.1劳务费标准:安装工程:综合固定单价39元/建筑面积(含税价),11.2劳务费容:综合劳务单价中包含:(1)含人工费、食宿费(含床铺)、生活费、临时设施费(包括不仅限于生活办公区及现场施工所用的临时设施所用的人工费)、现场经费、安全文明施工费、劳资费、职工保险费、环卫费(包括不仅限于生活区卫生用工及工完料清的垃圾清理费)、现场保卫费、冬雨季施工费、夜间施工加班费、误工费、各工种间的协调支出、办公费、医疗费等各种杂项费。(2)大工小型机械工具及其配套的材料、配件、维修、电焊条等的所要机械用耗材(包括不仅限于钻头磨光片切割片磨沙纸砂轮片、封箱胶带、绝缘胶带)全部由乙方承担(3)从二级配电箱到三级配电箱及至整个工程各层所用的配电箱及其相配套的所有电线电缆,做到一机一闸;地面及各层所用的临时水用工(4)因安装引起的堵洞刨槽抹灰所用的材料和人工费。(5)工作暂住证及施工人员的保险费(6)、甲供(或业主)材料和设备的装卸、保管费;材料二次运输费、材料的场转运及堆码;周转材料的清理、维修、堆码、场转运堆放等所需的人工费;(7)、含甲方(或业主)包括不仅限于材料、资金、工期及任何其它引起误工停工所造成的人工费损失(12元/平方米)在。 第十二条、财务付款12.1双方本着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结成合作伙伴,一致同意各项劳务费及款项均以业主已支付该款项为前提;12.2付款方式:①、每月25日前乙方给甲方报量,按当月完成工程量套用2008安装定额中的相应子目计取综合人工,按26元/定额综合人工计算,次月10日前按60%合付月进度款(公式:26元*定额综合工日*60%二月进度款)。②、跨年度工程按当年完成的工程量计取30元/定额综合人工乘以70%乍为年度工程劳务费(公式:30元*定额综合工日*70%=年度款);③、每幢楼完成到穿线安装插座开关时开始按双方约定价乖以建筑面积进行计算并按月进度70%寸款(公式:综合固定单价*建筑面积*70%二月进度款);④、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到总价的80%(公式:综合固定单价*建筑面积*80%=佥收合格进度款);⑤、甲方与业主结算完毕业主款到帐后付到总价的95%余款5%M呆修金,保修期满后二个月一次无息付清。(4)、完工结算款:乙方承担的施工劳务工作量容全部完成,办完交工验收合格手续,劳务结算已经定案,并结清往来账务后,按业主支付的工程款扣除其在施工期间所发生的罚款(如没有发生则不扣),所用甲方的材料款和甲方用人用工费用,再扣除保修金,在业主付款后的十日支付。12.3劳务报酬支付方式:转帐支票及短期银行承兑汇票。第十三条、完工结算13.1乙方在所承担劳务项目全部完工之日起30天,提交劳务费结算书,一式八份,甲方在规定时间审核定案后返回给乙方三份;13.2甲方接到乙方结算书后进行审查,在业主对甲方结算审查、一次审计定案后60天办理定案手续;13.3结算审查程序及定案:先由甲方项目经理部组织有关人员核实乙方的劳务容和工作量。再由甲方预算人员审核后按当地规定计算出工作量并按合同的约定计算出价款,交项目技术、质量、安全、材料、动力、财务等部门和项目经理会签,经分公司主管部门和领导初审后,上报公司主管部门终审;方为有效。13.4结算方式:本项目采用B结算方式进行结算;A、固定劳务总价;R固定劳务单价,按实确认实物量或定额工日或建筑面积;C审定的劳务预算加(减)现场有效签证、变更等;D、劳务预算加包干系数。13.5计量规则:固定单价、无政策性调整。13.6劳务费调整的围、条件及方法:①如果是业主(或甲方)在原有图纸不变又增加新的容,乙方不得计算。②:如果业主(或甲方)在原有图纸进行减少施工容,若减少不多则乙方的平方造价指标不变,若减少很多经计算超过10万元(含10万元)造价,则乙方的平方米造价指标要下降,其下降数额双方商定:按减少项目的2008年定额中的定额综合人工扣除。③:如在没有施工前业主(或甲方)进行变更,则乙方无条件按变更容施工,甲方不给乙方签证。如在施工完成后业主(或甲方)要求变更而施工前业主(或甲方)没有通知更改容, 甲方应给乙方签证重复施工的部分,乙方则按2008定额套相应的子目计取人工费按30元/定额综合人费取(不计算定额基价、附材及机械台班,也不得进行取费)。④:如果业主在施工前把乙方所承包施工容中的某单项工程全部取消,则乙方的平方米造价要相应下降、下降数额双方商定:按减少项目的2008年定额中的定额综合人工扣除。⑤:如业主(或甲方)要求的施工不在所承包的畴,也不在此工程之;甲方所得的签证,甲方可以用其它方式承包给乙方,其具体方式双方另行协商。⑥:所有签证必需有甲方代表二人以上的签证,业主的签证不能作为乙方的签证。⑦:施工期间没有零工签证,如必需发生零工签证时按70元/工日签证给乙方,并且要有甲方代表二人以上的证明,如没有二人以上的证明的签证到公司最终结算时不予认可,由乙方自负;结算时发现签证包含在合同固定单的重复签证不管有无证明均不予结算。⑧:所有签证都要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才能进入结算及付款。13.2营业税及附加和定额编制管理费等甲方统一缴纳的税、费,乙方不计取,甲方向乙方提供有关完税票证;乙方拿出有效完税发票则甲方不予扣税。13.3当地政府按规定收取乙方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为甲方代交时,在支付劳务费时扣除;13.4甲方和乙方结算付款,只能按本合同约定办理。甲方每次付给乙方款项后乙方必须优先支付工人工资。乙方在履行合同期间不到甲方任何办公及生活区吵闹,不得发生工人聚众闹事、上访等事件,也不提出合同外的任何要求。否则,每次罚乙方10万元人民币。若发生乙方施工工人因工资等原因聚众闹事、上访等事件时,甲方有权从应付乙方的工程款中直接代付工人工资,同时对于期间甲方为此所支付的各项费用由乙方承担,从乙方结算值中直接扣除。13.5乙方必须每月给工人结算工资,每年年底给职工结清工资;列已付未付工资表,并向甲方报月报和年报表。如果乙方不能及时给职工支付工资,甲方有权按报表支付给工人,同时扣罚乙方结算款项。第十四条、劳务作业期限开工日期:2010年04月30日;(以甲方通知为准)竣工日期:2011年06月30日(包含业主分包等工程工期),施工期间各节点工期严格执行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甲方审定的现场进度计划。乙方根据工期要求,周密地安排进度计划,报经甲方批准后严格实施,接受甲方的检查、监督。施工实际进展与进度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采取补救措施,保证按时完工。如补救无效,在甲方限定时间达不到计划要求,视为乙方无按期完工能力,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在接到通知后5日撤离现场,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第十五条、延期动工乙方原因不能按时动工,工期不予顺延。甲方原因不能按时动工,在动工日期3天之前通知乙方,工期相应顺延。第十六条、工期延误 不可抗力和规模扩大、标准提高、结构更改重大设计变更或甲方原因、停水(电)一周连续超过8小时以上,发生上述情况并对工期有实质性影响的,事后3日乙方向甲方提出延期理由和要求,经确认后工期相应顺延,并赔偿窝工损失。由于乙方原因不能按时完工,乙方承担如下违约责任:每拖延一天承担其总造价0.5%。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甲方损失。第十七条、劳务工作质量17.1质量等级:依据国家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本工程质量必须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同时负责综合验收工程过程中的无偿维修,若乙方在接到维修通知后3日没有进行积极维修,甲方将组织维修,并按实际发生额从乙方结算或保修金中扣除。工程质量验收以业主或当地质量监督站验收评定并颁发的等级证书为准。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验收规、设计图纸及有关技术要求精心组织劳务作业,确保实现质量目标。达不到质量标准的部分,甲方一经发现,可以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及时返修,直到满足质量要求。因甲方原因达不到质量标准,由甲方承担返工的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因乙方原因达不到质量标准,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达不到质量标准,视为乙方不具备满足质量要求的技术及管理实力,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在接到通知后5日撤离现场,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双方对工程质量有异议,由工程所在地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裁决,裁决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失利方承担;17.2因乙方原因达不到一次性验收合格级的违约责任:乙方承担其工程造价总价的5%勺违约金,并无条件自费返工该工程质量标准,若因返工延误工期由则仍执行第十六条。17.3达到合同约定质量目标等级的奖励:不奖励;17.4质量保证金:根据国家质量管理有关要求,结合甲方质量管理的各项制度,乙方交付合同劳务费用总额二%计人民币柒万元的质量保证金。甲方收到质保金后合同生效。质保金的设立是为了增强乙方安全质量管理的责任感,控制安全质量事故的发生,克服质量通病,提高工程质量。乙方承担劳务作业的整个施工过和中没有发生安全事故、工程经验收评定达到约定的质量等级后10日一次性退还给乙方,达不到约定的等级时,质量保证金收归甲方。第十八条、质量检查与验收18.1质量检查:乙方完成约定之劳务应认真按照标准、规和设计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 发出的指令进行劳务作业,加强部检查工作,坚持自检、互检、交接检制度,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和委派人员以及各级质检部门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要求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18.1隐蔽部位验收:乙方应在自检合格后,验收12小时前通知甲方组织验收,经验收合格,验收记录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如验收不符合质量要求,乙方应按验收提出的整改意见返修,合格后重新通知验收,返修费用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未经验收不得自行隐蔽,如有自行掩蔽,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或有关单位的验收要求进行剥落和开口,并负责恢复和承担因此发生的费用及损失;18.2中间验收:设备基础、结构或粗装修等完成后,设备安装或下道工序进行前办理验收,经验收合格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或交付其他施工单位接管。如验收不符合质量要求,乙方应按验收提出的要求返修后,通知重新验收;18.3交工验收:乙方承担任务全部完成,经初验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后,由甲方约请业主(或业主委托的其他单位)验收,经验收合格,评定质量等级。交工验收书签字后,办理工程移交。如质量达不到要求,乙方应对所施工部分存在的问题按验收提出的意见返修,并在限定的期限完成,再通知验收,直到符合质量要求为止。乙方承担因此发生的全部经济责任和工期延误责任。第十九条、安全施工19.1安全目标:杜绝死亡和重伤事故的发生,轻伤频率不大于0.2%。;杜绝重大机械和火灾事故;19.2乙方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技术规和标准》施工,配合甲方建立安全保证体系。乙方成立安全领导小组,由现场负责人担任组长,配备专职安全员,班组设立兼职安全员,形成安全管理网络。制定安全施工责任制度、明确安全岗位职责。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乙方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严守安全规则,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安全施工,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的规定达到优良,确保现场为市“安全文明施工”工地,并承担相应费用。19.3乙方应按有关规定严格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在本工程中如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向甲方报告,重大伤亡事故要按规定上报有关部门。双方约定:由于本合同劳务提供方的管理责任,一旦发生安全事故,事故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包括各项罚款)由乙方承担。第二十条、紧急补救无论工程施工期间或保修期,在乙方劳务作业围的任何部分如发生事故或故障及其他 事件,甲方代表认为进行紧急补救或修理是保证正常施工或工程安全的紧急需要,而乙方无力或不及时进行补救工作或修理时,甲方有权安排其他人员从事该项工作。若为此完成的工作或修理按合同属乙方责任的,则全部责任和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第二十一条、现场管理乙方应严格执行市安全文明工地的标准,以及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环卫、消防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及甲方的有关管理制度。按甲方的统一规划搭设临时设施,分类整齐堆放材料、机具,挂牌标识。按标化工地的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现场美化,做到工完场清,保持现场整洁。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保证现场管理达标,创建标化工地。并达到中建总公司“CI”达标要求。如因乙方原因达不到文明施工要求,应根据甲方或有关部门的要求整改,接受相应处罚、承担全部责任。第二十二条、材料、设备供应与保管22.1工程需用的全部材料、设备、仪器及构配件由甲方负责供应。甲方供应的物资质量、品种、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及有关标准,如有不符合要求的,乙方在领用接货时提出,甲方负责调换;22.2甲方供应的材料为了方便使用,货到后乙方委托材料员即办理领用手续,工地出库后由乙方自行保管使用。乙方要严格计划管理,准确地提供计划用量和使用时间,避免不合理存量占用资金、影响工程用款,避免计划不合理而影响材料设备供应和施工的现象发生;22.3甲方供应的材料乙方领取后要妥善保管、合理使用,采取有效的节约措施和限额用料控制手段,努力节约原材料。乙方保证全部材料实际耗用量不超过预算定额材料量,并力争节余;甲供材料节余部分,甲乙双方按照甲4乙6分成;如因保管不善,造成丢失、被盗、损坏或使用浪费,超过定额消耗部分,乙方按超耗部分材料费的120%承担;22.4甲方供应的物资属甲方所有,只供本合同劳务作业围以的工程专用。乙方不得挪作它用或擅自处理(包括边角余料)。一经发现乙方挪用或擅自处理,对乙方处以挪用和擅自处理部分价款的两倍罚款。施工剩余材料全部交还甲方办理退库手续。22.5小宗零星材料必要时甲方委托乙方代为采购,乙方自行保管使用。代购部分材料费用按定额消耗量和甲方与业主结算的同一价格并入劳务费结算。乙方对代购材料的质量负责,根据技术要求和有关规定,需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准用证等证件的,证件必须随货同行,货到后将有关证件提交给甲方,据以进行质量验收,证件齐全、质量合格的材料方能用于工程。如有不符合要求的产品,乙方负责运出现场调换合格品。 第二十三条、施工机械设备及周转材料供应23.1本工程施工需用的搭吊机械设备、脚手架杆、扣件、脚手板、钢模板及其他成品模板与支撑全部由甲方提供;23.2甲方人员操作的机械由甲方负责提供并管理、保养。(如发生)交由乙方人员操作的机械,乙方办理接管手续,负责日常保养、保管。乙方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加强管理,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的状态,充分发挥作用。设备完好率不低于90%利用率不低于60%劳务作业任务完成后要完好地交还给甲方。如有保管不善或使用不当造成丢失、损坏,乙方负责修理或照价赔偿;23.3甲方提供的脚手架料和成品模板、成品支撑、桁架以及扣件、配件,乙方办理领用手续,自行保管使用,用完后清理干净交还甲方。乙方要妥善保管,有计划地合理使用,加快周转,尽量减少投入量和缩短占用时间。如乙方保管不善、使用不当,造成丢失、损坏,超过允许损耗部分要照价赔偿。乙方不得改变用途或用于其他工程,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截割、改制,如发生上述f#况,每次给以乙方1000-2000元的罚款,乙方并按已截割、改制部分原价赔偿甲方的损失。第二十四条、各种机械工具及安全帽、安全带、工作服等工具用具及工人手头工具等由乙方自带,费用包括在劳务费中。第二十五条、工程的保修保修期间乙方必须在接到修理通知书起48小时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安排其他人员进行修理,费用从保修金支付,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25.1保修容、围:乙方提供劳务围的全部工程容。25.2保修期限: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保修办法》的有关规定,规定未明确的容,保修期限为两年。25.3保修金数额:乙方结算值的5%。甲方保留对因乙方原因造成质量返修和保修所带给甲方材料、人工和机械消耗等直接和间接费用索赔的权力,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25.4保修金支付:保修金从乙方劳务费中扣留,保修期满后在业主支付给甲方后10日将余额支付给乙方。第二十六条、地下障碍和文物乙方在施工中发现文物、古墓、古建筑基础和结构、化石、钱币等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或其他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时,应在4小时通知甲方代表,并报告有关管理部门和采取有效保护措施。甲方代表应在接到通知后12小时对乙方采取的措施给予批准或提出处理意见,甲方承担保护措施的费用,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地下障碍物影响约定工期已 考虑的不予顺延,所发生的经济支出不属于调整围的乙方承担。第二十七条、工程停建或缓建由于政策变化、不可抗力以及业主与甲、乙双方以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如需继续施工到安全部位的,乙方应按甲方指令将工程施工到安全部位;按甲方要求将自带机械、工具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甲方应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的条件,按业主支付情况,支付以上的经济支出,并按合同规定支付已完工程的劳务费和视业主赔偿情况适当考虑赔偿乙方的有关损失。乙方代购的材料已经订货的,自行负责退货,不能退还的货款和退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按业主确定情况承担。但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第二十八条、不可抗力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并在24小时向甲方通报受害情况,灾害结束后,10日向甲方报告损失情况和清理、修复的劳务费用。灾害继续发生,乙方应每隔10日报告一次灾害情况,直到灾害结束。甲方应对灾害处理提供必要的条件,并负责处理工作的组织、指挥。因灾害发生的费用由双方分别承担:①工程本身的损害由甲方负责转业主承担;②人员伤亡由其所属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③造成乙方自带机械、设备和其他物品的损坏及停工等损失,由乙方承担;④所需清理修复的劳务费用业主不承担部分乙方承担。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认定标准:甲乙双方按国家标准确协商确认。第二十九条、争议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本着友好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报请工程地主管部门调解,若调解不成,可选择B种方式解决。A、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B、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三十条、违约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出必要的指令、确认、批准,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支付款以及发生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乙方及时书面告知甲方后,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相应顺延工期。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完成,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要求以及合同约定的等级,安全及现场管理达不到有关规定与合同约定要求除按此前的约定承担责任和罚款外仍要承担下列违约责任,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甲方代表可通知乙方,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和赔 偿因其行为给甲方造成的损失。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或另有合同解除的约定,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终止或解除合同,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应提前10天通知违约方后,方可终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的数额:该违约项造价的20%如一方无故违约导致另一外损失的,违约方承担所有因违约而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的损失。损失的计算方法:按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计算。如因乙方管理不善导致施工停工或施工管理人员撤场,甲方将按合同总价的50原款乙方,同时追究因此造成甲方(含业主)的一切损失。第三十一条、履约保证31.1履约保证方式:AA.乙方交付合同劳务费总额3%,计人民币柒万元的履约保证金;B.乙方提交合同劳务费总额1%,计人民币/—万元的银行履约保函;C.乙方提交甲方同意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单位签订的合同担保书。31.2乙方提供履约保证后本合同有效;31.3乙方履约保证期为本合同保修期满止。第三十二条、其它32.1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对外发生任何经济及业务关系。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乙方承担;32.2乙方需要甲方签证时,必须在每一事项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办妥手续,必须由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预算员(属经济签证围)以及相关专业负责人签字认可,签证只签实物量,过时、手续不全、容不符合要求的签证一律无效,乙方弄虚作假办理的签证不仅无效,还要按签证额加倍处罚;32.3乙方服从甲方管理,执行甲方的管理办法,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32.4双方约定:凡双方对涉及工期拖后、质量标准降低、付款比例上调、合同价款增加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变更、增减合同容或双方权利和义务的补充协议、条款和承诺等。甲方分支机构、项目管理部、驻工地代表等均无订约权,均须甲方加盖甲方法人单位“中建八局第设合同专用章”或公章方为有效,其他任何形式均为无效。32.5乙方必须给其管理人员和工人在进场之日办理出入证,并将每个人的和职务、工种、年龄、性别、籍贯等造册报甲方备案。无出入证或与和名册不符的工人,乙方必须清退 出场,乙方人员进退场必须在当天办理手续并报甲方备案。否则每人次罚款100元。32.1在施工管理及合同履约过程中,对于乙方违反相关规、规章、规定的行为或甲方提出工期、质量等方面的整改意见,在甲方提出书面的限期整改通知后,逾期未达到整改要求的,甲方有权对乙方实行经济处罚,并减少支付相应工程价款;32.2如因乙方在本工程对外欠付劳务费、材料款、租赁费等导致甲方被起诉或承担支付责任的,甲方因此支付的款项和发生的诉讼费(仲裁费)、代理费和办案费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可直接从应付乙方的款项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另行支付。第三十三条、合同的生效与终止33.1合同生效日期:双方盖章之日起。33.2合同终止日期:工程全部完工并交付业主,工程款支付完毕,除有关保修条款外,其他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完结保修事项,结清保修金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第三十四条、合同份数:本合同正本两本,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八份,甲方收执五份,并负责分送有关单位,乙方收执三份。第三十五条、合同制定费用:印花税、鉴证费或公证费双方各承担50%第三十六条、附加条款:1、乙方生活用水、电费由甲方按现场实际发生统一缴纳,由乙方承担,结算时从乙方结算中扣除;2、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项后,乙方必须保证本工程施工工人工资的优先支付,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纠纷,乙方自行处理,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3、工程结算时,如果经双方确认的审减值超过乙方报审值的5%(含5%),甲方按照超过报审值5暇6分的5%十取审核费用,该费用从乙方结算值中另行扣除;4、乙方应与本工程其他施工单位亲密合作,随时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5、若因乙方的人员、机具等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甲方将根据实际情况对乙方采取罚款并采取一切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措施包括不仅限于另行组织施工人员等措施,直至更换劳务队伍,由此造成的全部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并无条件退场;6、乙方在本工程中必须配备完整的项目管理班子,主要项目管理人员要持证上岗;特殊工种要有上岗证;参加该工程施工的劳务人员确保100%为乙方合同制工人,并满足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的检查要求及工程要求,并承担该项费用,施工期间向甲方提交现场施工工人的劳务用工合同及劳动用工保险,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并承担全部责任;7、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或理由转包;8、为了共同做好联防治安工作,给现场创造一个良好安定的施工环境,乙方凡是参加该 工程的施工人员必须登记造花名册一式二份报甲方审批,经甲方现场代表负责人批准的人员方可参加施工。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将本工程施工工人月工资表或季度工资表报甲方备案,乙方进场后半月与项目管理部签订社会治安保证书,并自行负责办理外地入青暂住证。乙方向甲方承诺,乙方工人的一切经济(含工资)安全事故等跟乙方有直接关系与甲方毫无关系。9、乙方无条件做好甲方材料的防盗防窃管理,不管在仓库还是已安装的成品(或半成品)都必须保管好,如发现乙方人员偷盗材料一次,甲方所有丢失的材料均视为乙方偷盗,除按材料原价双倍赔偿外还需承担因材料延误工期所造成的损失并罚款。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通讯地址:通讯地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合同订立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