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5.66 KB
  • 5页

水电站专项勘探工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 5页
  • 当前文档由用户上传发布,收益归属用户
  1. 1、本文档共5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所产生的收益全部归内容提供方所有。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可选择认领,认领后既往收益都归您。
  3. 3、本文档由用户上传,本站不保证质量和数量令人满意,可能有诸多瑕疵,付费之前,请仔细先通过免费阅读内容等途径辨别内容交易风险。如存在严重挂羊头卖狗肉之情形,可联系本站下载客服投诉处理。
  4. 文档侵权举报电话:19940600175。
水电站专项勘探工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乌东德水电站专项勘探及配套工程消防安全管理,贯彻“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预防火灾和削减火灾危害,保障人身和财产的安全,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当进行,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本着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自负其责的基本原则,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此规定适用于乌东德水电站专项勘探及配套工程全部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第三条消防管理包括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防火检查巡查;安全疏散设施;消防安全值班;火灾隐患整改;易然、易爆物品;义务消防队;燃气和电器设备的检查管理等。第二章消防安全责任第四条各参建单位项目负责人是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分别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和实施、组织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第五条各班组长为本班组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对本班组的消防安全负责,履行下列职责:-5- (一)将生产、检修工作和消防安全统筹支配,逐级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明确各岗位的安全职责和责任人,指定各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简称安全员),安全员应对各单位负责人负责;(二)教育员工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属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应按有关规定严格管理;(三)结合实际,建立健全保障本单位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四)进行消防安全巡查,制止违章行为,发觉问题准时解决,对一时不能消退的隐患,应采取有效的措施,确保安全,发觉重大隐患应准时报告;(五)完成单位上级领导和本单位领导交给的的其它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第六条各参建单位与员工签订的消防安全责任书由各单位留存备查,第七条公司员工(员工、实习人员、临时工、施工人员等)应遵守安全行为规范,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第三章消防安全管理第八条设立消防安全管理机构,在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领导下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监督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第九条各班组指定的消防安全员,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第十条下列部位是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应当根据本规定,实行严格管理:-5- 炸药库、变电站、油库以及其它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或造成较大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部位。第四章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管理第十一条单位应经常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第十二条各单位应对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教育;第十三条特种作业的员工,依照规定应接受培训,持证上岗。第十四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内容包括:(一)有关消防法规、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二)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三)报警、扑救初火灾和逃命自救的学问、技能;(四)明确本岗位消防安全职责、本岗位的火灾危急性和防火措施;第五章防火巡查和检查第十五条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应当由各单位指定的安全员进行每日防火巡查,非重点部位每月巡查一次,巡查的内容包括:(一)用火、用电有无违章状况;(二)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三)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四)人员在岗状况;第六章其它消防安全检查第十六条各单位应当保障疏散畅通、安全出口畅通。严禁下列行为:-5- (一)占用疏散通道;(二)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三)消防安全疏散标志被遮挡、掩盖;(四)其它影响安全疏散的行为。第十七条员工应爱惜消防设施,保障消防栓和灭火器不被遮挡圈占,消防器材不被挪作他用;安全员发觉消防器材有损坏和丢失的应准时向主管各单位报告。第七章火灾隐患整改第十八条各单位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准时予以消退。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主管各单位或安全员应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一)违章进入生产、存储易燃易爆危急品场所的;(二)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急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三)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通道畅通的;(四)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五)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六)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七)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5- 第十九条各单位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应逐级上报,提出整改方案,由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各单位、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第二十条在火灾隐患未消退前,各单位应当落实消防措施,保障消防安全。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存在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急部位停产、停止作业进行整改。第二十一条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各单位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状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案。配电房职责配电职责配置职责配菜职责配货职责配送职责-5-